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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作处
本信息由
信息中心
于
2017/8/2 12:20:24
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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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拟订农牧区贫困人口就业脱贫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相关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建立农民工工作信息统计制度;拟订并审核全区农牧民培训和补助资金分配计划;指导农牧民区内处转移就业工作;负责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承担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