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和完善有关休假、病假、事假等相关政策;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退休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生活待遇有关政策;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工资标准、正常晋升工资、特殊行业津贴补贴调整等工作,审核下达机关、事业单位增资指标;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分析工作,编制工资计划。负责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收缴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