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厅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站在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和提升服务水平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强化组织领导,注重顶层设计,拓宽公开渠道,人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新突破。
一、基本情况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厅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督促指导。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工作机制。明确厅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加强顶层设计。一是完善《厅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分工、公开范围、主动公开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在范围上,强调“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外,都按规定程序、范围和时限,向社会或者一定范围的服务对象公开。在内容上,注重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信息公开重点内容,特别是对就业、社保、公务员招录、职称评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在方式上,明确将厅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并通过厅工作信息及其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各项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使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时效化轨道。二是完善《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政务信息考核办法》从机构职责、内容要求、队伍建设、考核监督等方面进行细化明确,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努力为上级领导以及人社部门把握工作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三)更新观念,拓宽公开渠道。2016年,我区人社领域相继出台了《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系列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政策措施。我厅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加强阵地建设,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一是厅领导带头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活动,主动宣传人社政策法规,认真答复公众提出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尽快解决并反馈,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加强了以厅门户网站为主,区劳动就业服务网为辅的人社工作网站建设,完善网站公共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及时更新发布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工作动态、职能职责、招考信息、用工需求等重要信息,形成了信息权威发布、民意表达充分、服务高效便捷的电子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了倾听民意、服务民生的桥梁作用。三是充分利用厅机关综合楼大厅以及区社保和就业服务大厅政务公告栏、公示栏及LED显示屏等设施,将涉及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的政策法规、业务流程及时限向公众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社会监督,提升了政务公开品质。四是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及时将我区考试信息、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信息及相关政策发布到公众微博、微信。五是开展政策主题宣传年和人社政策“进四区”活动。重点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方面进行,针对人民群众接受习惯和方式的新变化,结合政务公开,坚持“三贴近”,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实效。
(四)规范有序,严格保密审查。一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保密审查制度。依照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本行政机关业务工作流程和特点,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严格遵守 “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 “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明确了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责任。二是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对能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终止的,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确定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三是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凡应公开而拒不公开要坚决查处纠正;凡应公开而未公开,或不应公开而公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五)突出重点,提升信息质量。一是信息报送工作重点围绕落实人社部、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人社领域各项改革、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等工作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二是注意搜集素材,认真撰写,坚决杜绝忽视质量和敷衍了事的不良做法。按照信息报送重点要求,将同类信息进行分析综合,充分挖掘、整理工作中有价值的经验做法,做好经验举措类、特色工作类、亮点做法类等信息的报送。三是增强政治敏锐性,结合部门实际和重点工作,编报政府信息做到及时撰稿、及时上报,善于总结,发现不足,全面展示工作成效。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3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150条,工作动态类540条,公共服务类263条,其它类282条。一是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6条。二是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10条。三是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65条。四是通过西藏电视台、广播电台、《西藏日报》、《西藏商报》和工作信息等其他方式公布有关制度政策、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等政府信息371条。五是采编政府信息430条,被上级业务部门采用10余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厅收到一件依申请公开案件。
(一)基本情况:2016年11月我厅收到一位群众来函,申请公开我区公务员考录录用残疾人数量及我厅编制和人员配备情况。
(二)办理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公开了录用残疾人情况和落实有关政策信息,对录用数量和我厅编制及人员配备情况未予公开,并说明了理由,现已办结。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厅受理行政复议数量为0件,受理行政诉讼数量为0件。
五、存在的问题
2016年,厅系统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上访或群众投诉事件。虽然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提高,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联系,被动公开、反应迟缓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有待加强。由于人员少、工作多,开展或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机会少、时间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整体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各地市人社局、厅属各单位工作信息报送质量有待提高,一些单位“报喜不报忧”的思维尚未转变。专报类、调研类信息还需进一步突破,政府信息采集渠道、工作方式、传送手段有待创新。
六、改进措施
(一)完善考核监督和激励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积极探索第三方机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评估。协同新闻媒体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工作。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好的地市人社局、单位和个人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对工作开展不到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二)紧扣重点报送工作信息。围绕人社领域重点工作,重点抓好深化改革、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方面的信息报送,尤其是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牧民、贫困人口的就业创业、全民参保计划、“两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公务员招录、职称评定、军转安置、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劳动保障监察、维稳安保和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处置等方面信息报送。同时,要加强决策咨询、紧急、调研类信息报送力度,严格时限和要求,做到喜忧兼报、急事急报、要事紧报,切实强化对一般性或动态类信息的提炼、汇总和开发,积极挖掘特色和亮点,不断提升信息的深度和广度。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人员。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轮训,切实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