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度部门决算
2016年 8 月 30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决算表
二、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拟订区内异地、转往区外以及区外转入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全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拟订相关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国家博士后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拨和培养工作;负责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
(八)拟订全区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编制全区引进国(境)外智力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区派遣团组和赴国(境)外培训工作。
(九)贯彻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办法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区政府部门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一)负责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管理自治区公务员局。
(十四)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
(二)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三)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四)自治区医疗保险局:
(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自治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度决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度收入合计43031.86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2093.12万元,占当年收入74.58%;上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0938.74万元,占当年总收入的25.42%。
(一)财政拨款收入32093.12万元,为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资金。比2014年决算数23339.71万元,增加8753.41万元,增加37.5%。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10938.74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比2014年决算数13261.88万元,减少2323.14万元,减少17.52%。
(三)2015年度支出合计38514.47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23162.86万元,增加15351.61万元,增加66.28%。
(四)2015年度年未结转和结余4517.38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13438.73万元,减少8921.35万元,减少66.39%。
二、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32096.69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收入277.8万元,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履行一般公共服务职能收入。比2014年决算数654.35万元,减少376.55万元,减少57.55%。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收入21684.51万元,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收入。比2014年决算数12147.16万元,增加9537.35万元,增加78.52%。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收入9751.28万元,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收入。比2014年决算数9924.1万元,减少172.82万元,减少1.74%。
(四)农林水(类)收入383.1万元,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于农业方面的收入。比2014年决算数515.8万元,减少132.7万元,减少25.73%。
三、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计38514.54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0.97万元,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履行一般公共服务职能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457.43万元,增加113.54万元,增长24.82%。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293.32万元,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12645.97万元,减少7647.35万元,减少60.47%。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出支17173.12万元,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9688.18万元,增加7484.94万元,增长77.26%。
(四)农林水(类)支出477.13万元,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328.28万元,增加148.85万元,增加45.34%。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4517.38万元,为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支出合计38514.47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23162.86万元,增加15351.61万元,增加66.2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514.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0.97万元,占1.4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293.32万元,占52.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7173.12万元,占44.59%;农林水(类)支出477.13万元,占1.2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年初预算为552.2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0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3%。部分项目跨年度实施,未在本年度发生支出,结转下年度列支。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履职能提升(项)年初预算为145.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14%。部分项目跨年度实施,未在本年度发生支出,结转下年度列支。
3.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结余资金为项目未支付尾款。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实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287.8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79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9%。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年初预算为88.4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879.9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2%。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89.6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8%。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年初预算为28.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0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7.3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9%。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674.4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项目为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较长。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13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3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2%。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61.8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2%。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42.6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2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47%。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55.1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67.2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55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7.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7%。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2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2%。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求职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60.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9%。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贴(项)年初预算为11.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173.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17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70.6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7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2%。
26.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6.3万元。
五、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度 “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合计 |
186.04 |
313.98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63.18 |
20.05 |
|
3.公务用车经费 |
122.86 |
293.93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2.86 |
293.93 |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公务员局和厅属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在坚持厉行节约的思想指导下,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分开支相应减少,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13.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度减少2.52万元,减少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93.93万元,占93.61%,比上年度增加2.27万元,增加0.83%;公务接待费支出20.05万元,占6.39%,比上年度增加2.72万元,增加15.7%。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93.93万元。截至2015
年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使用财政拨款的公务车保有量43辆车辆运行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及区内因公出行以及保障厅机关、公务员局和厅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履行基本职能和开展日常业务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同时由于我厅系统有八个驻村点的强基惠民驻村任务,为了顺利完成强基惠民驻村工作,保障驻村点交通,驻村点公务用车车辆维护成本较高。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大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购置公务用车车辆后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2. 公务接待费支出20.05万余元。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
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厅机关、公务员局、厅属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交流活动、援藏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工作餐费等支出。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国内接待210人次。
六、2015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5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2351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40.0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1679.0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5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49.42万元,实际采购支出2581.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2.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30.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8.4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厅当年拨付资金。
二、 其他收入: “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房屋租赁返还、存款利息等。
三、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
发生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履行一般公共服务职能的支出。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
2.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3.公务员履职能提升(项):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升公务员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厅机关、公务员局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和办公楼运行维护等支出。
3.机关服务(项):主要用于后勤单位的支出。
4.综合业务管理(项):主要用于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5.劳动保障监察(项):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6.就业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8.信息化建设(项):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机构开展业务工作支出。
10.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11.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
2.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厅机关、公务员局等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扶持公共就业服务(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于就业方面的补助,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支出。
1.公益性岗位补贴(项):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2.就业见习补贴(项):主要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给予的补贴。
3.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主要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4.求职补贴(项):主要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求职创业给予的补贴支出
5.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主要用于经省级政府同意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于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死亡抚恤(项):用于本单位职工死亡抚恤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用于其他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主要是全区干部职工的体检费。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农业支出(项):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基本会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