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人社办〔2011〕101号
关于发布全区上年度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的通知
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政工人事处,中央驻藏单位、军区后勤部人事处:
根据《西藏自治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6号)的规定,经统计测算,2010年度生育保险统筹范围内人均生育医疗费用为3600元,现予以发布,请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